恭贺社联社工荣获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重磅!5月8日,司法部下发了关于通报表扬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通知,深圳仅两个调解组织获先进集体名单,其中之一就是光明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带大家来认识下这个项目,2011年光明新区社会建设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光明新区政法办、司法科指派4名司法社工(即岗位社工)进驻光明新区交警大队作为交通事故的专职调解员,这四名岗位社工正是出自深圳市社联社工服务中心;再带大家认识下这个项目的优秀调解员,这四名专职调解员均是大学本科学历(三名是法学专业,一名是社会学专业),具有深厚、扎实的理论专业功底。因为热爱调解工作,六年多来与本调解委员会风雨共载,不但见证了调委会的成长,也在这个岗位上通过多年的工作经验积累及调解员业务培训学习,能更专业有效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得到了各方的肯定和关注,调解员通过提供扎实的专业服务,得到了调解的当事人和用人单位的好评。调解员用专业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工作技巧、利他价值观等,各个调解员均多次被光明新区评为优秀调解员。调委会多次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连续三年获得区级先进集体,并于2018年5月获得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