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新湖街道政法办开展社区矫正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为了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新湖政法办与宝安区沙井人民法庭对接,于2018年11月13日下午,组织在册社矫人员旁听了一起典型劳动纠纷案件。此起案件由法官精心挑选,具有较大影响力。事实和理由:原告主张其自2017年1月3日入职被告某公司直至离职时,被告均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于2018年6月10日遭被告解雇。被告则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错在于原告自身不愿意签订,且所谓“违法解雇”是原告以办理低保手续要求公司在收入证明上盖章为由,欺骗了被告管理人员在《辞退书》上盖章所导致的,被告并没有违法解雇原告。由此,原、被告双方产生纠纷。庭审现场秩序井然,持续了1个多小时,在场旁听的社区矫正人员认真观看了整个案件的开庭准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等庭审环节。他们深深感受到了法庭现场带来的庄严氛围,也领会到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的忏悔之心。旁听活动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助推社区矫正人员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今后,光明区新湖政法办将继续与审判机关沟通协调,让社矫人员现场观摩更多种类案件,更好发挥“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